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信息化应用单位,而不是信息化工程承建单位。
  (二)申报单位必须注册时间5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2009、2010年连续两年盈利;2010年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企业资金运作、资信状况良好。
  (三)申报单位在示范工程应用的项目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其项目必须通过验收或鉴定,并自验收合同日起,实际运作1年以上,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健全的信息化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对信息化工作进行全面的宏观决策与控制管理。
  (五)申报企业目标清晰,有可显示的效益和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填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申报书》。
  (二)填写《申报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实,表述明确。
  (三)《申报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字体采用宋体,字号统一为:标题用三号字,正文用四号字。

  附件1:
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4个100”示范工程申报书
(工业企业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示范、
装备制造数字化改造示范类别)

  申 报 类 别:工业企业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示范□
装备制造数字化改造示范□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推 荐 部 门:
  申 报 日 期: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制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范围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2011年广东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4个100”示范工程示范评选。
  一是实施工业企业生产数字化改造示范。示范项目从我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中选择,结合我省钢铁、汽车、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等十二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来选定项目,合力推进。针对石化、建材、食品及纺织等重点行业,推进集成化的生产执行系统(I-MES)的普及应用,提高生产精度、资源利用率,优化生产过程、实现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改变大规模的资源投入和粗放式的经营。重点支持核心技术研发和行业的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提高传统工业产品附加值。2011年将认定33家传统工业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其中重点选取5家优秀企业,打造标杆效应,提取生产流程、设计能力、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应用示范推广。
  二是实施装备制造数字化示范工程。装备制造业是两化融合的主战场和主力军,重点扶持装备制造业数字化示范工程,在我省具有优势的数控机床、智能仪表、自控设备、纺织机械、工程机械设备、交通机械、电力设施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同时推动装备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控制的信息化、智能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装备制造业企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开展广东省装备制造业两化融合项目评估工作,通过各地市汇总上报和省属企业直接上报的方式,接收两化融合项目申报进行评估确立实施项目。重点支持从数控机床、智能仪表、自控设备、纺织机械、工程机械设备、交通机械、电力设施等优势领域率先突破的示范项目。2011年,认定52家装备制造数字化示范企业,重点选取5家装备制造数字化改造示范企业,打造标杆效应,总结机电一体化、生产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行应用示范推广。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