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资源涵养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要求》的通知
(渝水资源〔2005〕16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水利(水务、农机)局:
为加强水资源涵养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水资源费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前期工作,确保实施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将《重庆市水资源涵养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重庆市水资源涵养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要求
前言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概况、报告编制依据及主要开展的前期工作情况。
一、综合说明
简述项目的地理位置、工程任务、建设规模与目标、主要建设条件、项目投入总资金及效益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分析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的要求,是否符合区域规划和水利流域开发规划要求,是否符合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工程实现前的现状必须分析清楚。
三、项目建设条件
水文条件:简述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概况(包括地理位置、水系、地形等情况)、气象、水文、泥沙、水质及地下水的资料情况。
地质条件:简述区域地质、水库及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概况。
施工条件: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主要施工设施、总工程量。
四、任务及规模
根据项目的特点,分析建设项目的能力、标准、布置及规模等。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方案选择;
(二)总体布置;
(三)主要建筑物的规模、等级、标准、型式和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的施工设计图。
六、环境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