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外事侨务事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的通知

  (四)熟悉运用国际规则维护正当权益。领事保护工作和处理宁夏境内涉外紧急事务有章可循。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宁夏活动的管理和服务、我区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赠款援助项目以及对外国新闻媒体和境外新闻记者来宁夏采访的管理和服务法制化、规范化,外事侨务工作效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五)更加注重侨务工作在发展对外合作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针对广大海外华人、华侨的密切联谊机制,为更好地实现区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交融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大力涵养和聚集侨务资源,以务实创新精神推动侨务工作在更广领域、更高层面发挥作用。积极探索侨务部门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的新路子,发挥海外侨胞资金、技术、人才和网络优势,侨务经济和科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促成一批资金、技术、人才进驻宁夏。积极引导港澳同胞、海外侨胞采取投资双赢型、扶贫公益型等多种形式的帮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力度明显加大。大力推进侨务文化宣传工作,为增强宁夏文化软实力做出贡献;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政策法规,努力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与海外新华侨、华人和华裔青少年的交往交流面进一步拓展。侨务工作体系协调配合、通力合作的能力明显加强,为侨服务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外事管理。
  1.根据形势发展,从实际出发,完善外事部门机构设置,加强各市县等基层外事机构的建设,不断强化自治区各级外事部门的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职能。及时修订外事工作规定,建立更加有利于涉外环境建设的法规体系,为依法做好外事工作、不断提高外事管理水平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提高为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按照注重实效、适当压缩的原则,压缩或禁止一般性考察团组出访。健全运转高效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因公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把好出国任务审批关。建立出访团组团长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出访团组回国(境)报告制度,把好出访效果验收关。严格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2.巩固扩大与已经建立的国际友城的交往,不断拓展交流领域和空间,寻找国际友城新对象,积极支持各市县开展国际城际结对活动,促进多领域的对口合作。
  (二)规范国际会议。
  1.依照自治区《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加强国际会议管理。积极认真地做好中阿经贸论坛、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宁夏)国际文化艺术旅游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园艺博览会、世界防沙治沙大会、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中阿友好大会、中阿市长论坛等国际性节会的邀请、接待、组织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地接待国宾、党宾、来访团组。积极参与规划建设中阿经贸论坛宁夏永久性会址、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会展中心、商务别墅区和领事馆区以及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设计中心、加工中心、博览中心、物流中心和休闲度假中心的外事服务工作。
  2.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之间、商学会、企业和民间机构建立更多层次、更宽领域的交流和沟通机制;完善贸易机制,尽早建立自由贸易关系;在巩固现有经贸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探寻新的合作模式;为促进中阿民间交流和双方企业互利共赢提供便利。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