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外事为民的要求,把外事工作与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使外事工作的成果惠及各族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我区在外机构、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在我区的正当权益。不断加强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多渠道培养对我友好力量,为全区开放发展奠定良好社会基础。
三、总体目标
(一)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外事工作领导决策进一步科学化和法制化。对外交往渠道进一步拓宽,交流内容进一步丰富,国际交流水平明显提高。外宾邀请和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国际会议及各级领导参加重要外事活动的审核程序进一步规范,外事接待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和实施“向西开放”战略的步伐明显加快。面向穆斯林国家和地区的开放明显扩大,促进世界各国特别是阿盟国家和穆斯林地区与我区经贸合作、项目洽谈、友好交流的重点突出。面向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进出口额增幅加大,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和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入境旅游人数逐年增长;解决哈拉认证,宁夏清真产品进入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举办中阿经贸论坛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举办中阿经贸论坛框架下各类论坛、展览和投资促进活动的能力明显提升;初步搭建起中阿双方国家级、国际性、永久性的贸易、能源、资源、投资、金融、旅游和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务实合作的平台,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高层对话合作机制初步形成;中阿经贸论坛成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经贸合作的国家级主阵地、国际会展知名品牌的功能地位显著提升。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的相关活动,争取我区外向型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投资建厂,争取阿拉伯国家及穆斯林地区在银川市设立领事机构、商务机构或办事处。
(三)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元化对外拓展交流合作领域,向南亚、东南亚、中亚、西亚和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全面开放的步伐明显加快,成效更加显著。“十二五”末,争取更多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在宁夏设立分公司或在宁夏投资;全区结成国际友好城市数量达到50对,与南北美洲、东南亚和非洲的国际友城关系进一步拓展,国际友城网络体系布局合理;与重点国际友好城市的长期合作机制逐步建立,与国际友城交流合作项目的计划性、有效性和完成率显著提高;民间交往明显扩大。
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的渠道明显拓宽。具有宁夏特色的教育、文化、学术对外交流活动更加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