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综合效益增强。出色完成各项卫生工作任务,保证国有(集体)资产安全、有效、增值,综合效益在同行中处于前列;科教、文化设施完善,大力加强继续教育、技能培训;学风浓厚,技术水平较高;职工生活文明健康,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八、环境整洁优美,设施完好齐全。环保及卫生基础设施完善齐全,废水、废气、废渣、污物处理及噪声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经常性环境卫生工作。工作场所布局合理、整洁优美;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环境达到绿化、美化。
九、为民、务实、清廉,党员表率作用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公私分明,清正廉洁,艰苦创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保持党员先进性,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风尚,充分发挥先模作用。
十、自觉接受监督,社会群众满意。建立有效的内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医疗机构建立了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的三级承诺制,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信访和群众投诉逐年下降。对参评单位抽查,职工同意率≥90%;在社会调查中,群众满意率≥85%,凡群众举报、投诉和批评意见集中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3
淄博市卫生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标准
一、文明服务好。干部职工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按规定着装,佩带胸卡,衣帽整洁,使用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不讲服务忌语。
二、规范服务好。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等上墙公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具有工作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规范标准,规范办事程序,实行办事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三、优质服务好。经常开展业务技能评比竞赛活动,服务人员业务娴熟,政策清楚,敬业爱岗、诚实守信。积极改善服务设施,便民设施齐全,服务周到热情。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