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改善服务态度,转变服务作风。改善医院环境,优化服务流程,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和便捷的服务措施;改善服务态度,充分尊重、自觉维护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杜绝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倾听患者意见,主动改进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纠纷。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加以解决,积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㈤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合理准确收费。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取消12项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认真贯彻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惠民医疗服务、单病种限价收费和降低患者医药费用的“八项措施”等制度和规定,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和约束机制,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收入挂钩;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和患者对医院收费方面的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和患者反映的问题。
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处理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收受、索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接受医疗器械设备、药品、试剂等领域的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的行为;不做非法医疗广告,不对外承包、租赁,不侵害消费者利益,不与民争利,不以权、以职谋私,杜绝霸王条款,办事公开,依法执业,诚信经营。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本次评议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综合评定的方式,市、区县联动,分别对所辖的医院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评议代表调查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参评医院做出综合评定。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在组织对市属和部分市管医院评议的同时,对各区县的医院评议活动进行指导、督促和抽查。
(一)准备阶段
制定下发《关于2007年全市医院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考核验收。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参评医院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医院要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通过简报、信息、横幅、标语、公开栏、电子大屏幕等各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自己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措施,展示今年以来政风行风建设成效,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