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7年在全市医院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卫字[2007]13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纠风办、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水平,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做好迎接全市对卫生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同时,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决定组织对全市医院进行民主评议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提供“优质服务、精湛技术、优美环境”为基本要求,以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为措施,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持久开展,不断改进卫生行业作风,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评议对象
全市区县级以上各类医院。市属和部分市管医院参加市里评议;区县级医院参加所在区县组织的评议。
三、评议内容
㈠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立足单位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
㈡严格规范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严格执行临床技术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督促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防止滥检查、乱开药、大处方等现象。
㈢严格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贯彻执行《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医疗质量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