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2007年度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7]4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根据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及省卫生厅《关于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和资格准入制度的通知》要求,决定委托市全科医师培训基地(淄博卫校)开展全科医师培训工作。现将举办2007年度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目前从事和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使社区医生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防治社区常见疾病和解决社区健康问题的能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以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为目的,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达到国家卫生部提出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要求。
三、培训内容、方式
培训内容根据《山东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分为《全科医学概论》、《社区卫生保健》、《诊断学与社区常见病的诊治》三部分;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用半脱产方式,其中理论教学300学时,实践教学100学时。
四、培训时间、地点
开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设在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原淄博卫校院内)。
五、考核与结业
学员参加完全部课程的学习并经省卫生厅统一考试合格,由省卫生厅发放《山东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授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Ⅰ类学分20分,并作为全科医师变更注册的必备条件。自2007年开始,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临床医师应取得《山东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