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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在市直卫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重点抓好三项工作:1、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本单位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及相关制度。2、对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写出专题报告。3、市委拟于11月份召开全市“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培养、发现先进典型,并随时上报,以便总结推广。

  四、组织领导及措施要求

  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是推进市直卫生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八次全会及全市卫生工作会、市直卫生系统党建、纪检监察、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领导。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自觉接受教育,发挥表率作用,又要及时了解教育情况,进行具体指导。局党委成立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负责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调度指导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制定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安排,加强检查指导。教育活动办公室,每阶段要召开一次调度会,对教育活动进展情况调度综合和督促检查。

  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各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各单位纪检、组织、宣传等科室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把教育活动组织好。纪检组织要抓好教育情况的调度和督促检查,加强联系沟通,定期召开协调会,做好各项工作的统筹谋划、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负责组织工作的科室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负责宣传工作的科室要主动与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联系,加强对教育情况的宣传报道,结合开展“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医务工作者”、“防控有力、公正执法的公共卫生卫士”、“甘于奉献、优质服务的基层医护人员”评选活动,组织宣传报道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同时,曝光违反作风建设要求的反面典型,营造促进作风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

  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从制定规划、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刘慧晏书记关于抓落实就应该有“不扫地就扫人”的决心的指示精神,结合今年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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