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文化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省、市、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文化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考评标准,支持建立文化产业作品版权登记补助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国家统计要求、体现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制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奖励办法。
2加大文化投入。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完善落实国家关于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财政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探索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鼓励吸收民间资本参与为主要方式的投资新模式。进一步加大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奖励、补充资本金、担保等力度,重点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等行业中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文化项目。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国有文化集团跨地区覆盖、多业态经营、跨行业拓展,打造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不断优化文化发展环境。深化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继续大力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制订完善工作评价机制和绩效考评办法,形成政府、社会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创造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繁荣发展的政策制度环境。
4引导促进文化消费。适应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变化的新趋势,加快发展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开发中高端消费市场,培育特色文化消费,努力培育扩大文化消费。着力扩大基层文化消费,加强文化消费网点建设,推动文化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延伸。开展政府对看电影、看戏、看书和看有线电视等基本文化消费进行补贴的试点,切实拉动文化消费。拓展文化消费渠道,鼓励和培育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
5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贯彻执行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等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筹资设立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运作好东方星空文化投资基金,鼓励设立社会化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或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多元化、社会化、公共化的投融资体系。探索建立文化产业投资风险评估和分摊机制,鼓励组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专利评估机构,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适应文化产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发挥产权交易所的投融资服务功能,为知识产权拍卖和交易等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文化企业充分利用无形资本进行融资创造条件。加强银行与文化企业的对接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投资开发战略性、先导性的文化项目,大力推进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打造文化企业上市的“浙江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