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利用已整合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结合金融机构业务实际,在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专业评级机构等共同参与下,建立符合我市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对优秀中小企业的批量筛选推荐,为实施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提供信息支持。
6、开展融资培育计划。结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批量优选出守信用、成长性好的企业名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试验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以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对优秀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融资培育,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三、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7、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合理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小企业信贷中心的作用,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标准化、工厂化流程管理,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
8、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各金融机构可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服务,广泛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选择优秀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各类担保质押融资等,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9、强化信贷窗口指导和考核。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定期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信贷情况进行监测和通报,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优秀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优化中小企业信贷考核指标,科学考核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督促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四、强化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10、统一思想认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各项内容,结合实际积极推动试验区建设工作务实、有效开展。
1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发改委、经信委、科委、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金融办、环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税局、地税局、中级人民法院、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以及金融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