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按照2007年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抓好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查自纠,更要针对薄落环节抓好卫生行政部门的自查自纠。要普遍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对工作抓得不紧不实的单位,要责令“补课”。今年在重点抓好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深入研究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市卫生局将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卫生系统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实行责任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类研究、分步实施的原则,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巩固和发展治理成果。
3、继续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卫生行政部门良好形象。以创建“五型机关”为总抓手,继续巩固发展文明机关创建成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报”以及个别人以权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
1、进一步拓宽案件受理渠道。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梳理和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重要线索要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2、突出案件查办重点。一是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贪污、受贿、行贿和挪用公款的案件;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督、执业考试和职称评定等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三是在医药购销、基建工程、医用设备及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四是认真查办并坚决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做到宽严相济、积极稳妥,努力把卫生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深化改革和创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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