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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淄博卫生网站开通网络上传通道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淄博卫生网站开通网络上传通道的通知
(淄卫办字[2007]8号)


各区县卫生局、开发区卫生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充分发挥淄博卫生网站的政府信息引导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卫生系统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淄博卫生网站开通网络上传通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通网络上传通道

  在淄博卫生网站(网址www.zbws.gov.cn)首页右下角开设“网络上传通道”栏目,点击登陆“淄博卫生网网络上传管理系统”。网站为各单位设置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单位登录后可以进行文件上传、文件管理、修改密码等操作。

  二、利用网络上传通道,近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单位信息上报工作

  原通过邮件上传局办公室的工作信息一律通过“网络上传通道”上传,上传信息要求文字以纯文本格式,图片以JPG或 GIF格式。各单位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上传本单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上报医学专家个人信息

  建立全市医学专家信息数据库,便于居民通过网站及时了解医学专家的基本信息,方便群众就诊,为居民就医问药提供便捷服务。

  (1)入库医学专家范围:淄博名医;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或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现坐诊专家。

  (2)上传医学专家个人信息表,并同时上报纸质文档备案,选用照片要求与电子文档照片为同版近期免冠2寸彩照。单位医学专家个人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上报。

  (三)上传专家门诊坐诊时间表

  上传专家门诊坐诊时间表,坐诊专家必须是医学专家信息数据库中的专家。专家门诊坐诊时间表上报后,以后如有变动,请及时上传更改信息。

  三、几点要求

  (一)“网络上传通道”是加强上下级联系的信息通道,今后,将陆续推出其他的上传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加强“网络上传通道”的管理,建立严格的信息收集、采编和审查制度,并指定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专人为本单位的通道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上传、上报工作。对上传的所有信息要进行杀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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