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淄卫字[2006]210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鲁卫办字[2006]51号)转发给你们,望迅速传达学习,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力争在有限的时间里,切实取得阶段性成效。当前,各区县、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务必按时完成:
一、上网下载卫生部陈啸宏副部长和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李熙组长的讲话,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市局将在主要媒体再次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商业贿赂收缴资金银行帐号;各区县也要利用本区县主要媒体公布本区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及全市卫生系统统一银行帐号;各单位要在醒目处张贴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和专用帐户,进一步扩大职工知晓率和社会知晓率。
三、继续加大动员、教育力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者,要抓紧时间尽快向组织说清问题,全部上缴不当所得。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对收缴情况的统计工作,继续落实好每天上午10:30之前上报本区县、本单位主动说清问题人数和上缴财物等情况的日报告制度。
四、市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在搞好自查摸底的基础上,填写有关汇总表,做好汇总工作。各区县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负责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及本部门机关的调查摸底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负责本单位的调查摸底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要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一至表九(请各区县、各单位登陆淄博市卫生局网http://www.zbws.gov.cn自行下载),逐表逐项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9月28日上午10:00前上报市卫生局治贿办。
五、贯彻卫生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突出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新动态、新成效,并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7日上午10:00传真上报市卫生局治贿办。
六、10月8日下午5:00前,各区县、各单位要按时将自查自纠报告(重点突出自查问题数、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整改问题数、主动说清问题人数、上缴钱物人数及数量制定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所取得的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卫生局治贿办。
附:淄博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表一至表九)。
表一:基建项目建设
表二:采购医用设备情况
表三:采购药品情况
表四:年度采购检验试剂情况
表五:采购疫苗情况
表六:采购医用高值耗材情况
表七:各种维修情况
表八:社会捐助及单位赞助情况
表九:淄博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收缴物品登记表
附件: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略)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表一:
淄博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基本情况汇总表(基建项目建设)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年度
| 基建工程数(个)
| 经招标基建工程数(个)
| 招标基建工程数占总工程数比例(%)
| 预算造价(万元)
| 决算总金额
(万元)
| 审减费用
(万元)
| 让利情况
|
总金额
| 财政拨款总金额
| 自筹资金总金额
|
2001年
| | | | | | | | | |
2002年
| | | | | | | | | |
2003年
| | | | | | | | | |
2004年
| | | | | | | | | |
2005年
| | | | | | | | | |
2006年
(上半年)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