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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通知


  4、问题处理和反馈。各区县、各单位对涉及本区县、本单位的群众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填写《“政风行风热线”受理问题登记表》;对在节目直播之中未能即时解决的问题,迅速处理和研究改进工作措施,将办理结果和组织直播节目收听等情况于10月9日(星期二)17时前,书面传真并加盖章(传真电话:2770233)报市局监察室。

  5、配合记者跟踪采访。市广播电台将于10月10日安排记者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采访,一是采访被投诉部门、单位是如何履行职责、是否迅速、及时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效果如何?二是采访投诉人及社会听众,了解投诉人对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处理的问题是否满意,并了解社会群众的满意程度,社会效果等情况。跟踪采访情况,于10月13日(星期五)在“政风行风热线反馈版”中播出。

  10月9日前,凡涉及群众投诉的区县、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做好记者采访的准备工作。区县卫生局所辖单位的被投诉问题,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有关涉案单位和人员,做好采访准备。

  附:1、《“政风行风热线”受理问题登记表》
    2、各单位参加收听主要负责人和联络人员及联系电话登记表

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热线”受理问题登记表

投诉人

姓名

性别

单位或所在地

联系电话

 

 

 

 

投诉问题主要内容:

        

被投诉单位:            记录人:

领导批示意见:

 

              负责人签名:

投诉问题处理结果: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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