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信息报告的紧急通知
(淄卫字[2006]202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信息报告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及时掌握各区县、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各单位严格落实前期建立的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和请示报告制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市卫生局将定期通报该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报送自查自纠工作信息的主要内容:本辖区内卫生系统、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中主动说清问题的人数和上缴财物的统计情况。
三、报送自查自纠工作信息的时间及方式: 9月30日前,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务必于每周四上午11:3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卫生局汇报一周的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以便市局治贿办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