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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㈢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对病人满腔热情,态度和蔼,工作认真,真诚服务,极端负责。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全员教育培训,严格要求,无论医务人员还是门卫、保安、电梯工、卫生员、进修实习人员都要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用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热情为病人及家属服务。实行首问、首诊负责制,让病人在就诊过程中,遇事有人问,事事有人管。建立、完善病人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病人投诉。经常征求病人及社会各界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不断增进医患沟通,改进医患关系,树立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卫士的良好形象。落实惠民医疗服务措施,设立惠民门诊和病床,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㈣改进服务流程,优化医院环境,努力提供方便优质服务。合理调整科室布局,增加服务窗口,简化或合并划价、收费、取药或检查环节,加强挂号管理,创新挂号便民方式,提高预约挂号比例,开展就诊流程指导,增加专家门诊数量,缩短病人等候时间。科室标识规范、清楚、醒目。合理配备导医人员,明确其职责任务,主动为就诊病人特别是农村病人及行动不方便病人提供服务。不断改善门诊、病房条件,配备饮水设施,开展导诊咨询服务,为病人提供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尊重病人隐私权,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逐步做到一医一患一室,问诊、检查应避免其他病人或无关人员围观、旁听,检查、换药、治疗应有遮挡设施。
  ㈤合理用药,规范收费,控制医药费用。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管理,严格抗菌治疗前标本送检及细菌药敏培养工作,避免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三项公示通报制度,医院应每季度对单品种用药总量进行监控公示,对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为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应予以淘汰。要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委员会或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每季度对医师合理用药情况进行抽查通报,每次抽查人数不低于执业医师数的10%。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实施检查,控制不必要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做好医用高值耗材的购置、贮存和使用管理。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的实施意见》,区县以上综合医院20个病种,区县以上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各10个病种的要求,认真抓好单病种质量控制与限价管理工作任务的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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