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目前,职业病防治各环节、多部门衔接联动监管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个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责任意识不强,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底数不清,监管覆盖率低;个别区县甚至规定监管队伍不准进厂,建设项目不进行卫生审查,职业病危害源头得不到控制;区县一级职业卫生监管和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经费短缺,有的甚至没有专门的监管执法队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用人单位责任,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市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措施,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指导方式,重点解决我市目前对劳动者危害比较严重的职业病。
4﹒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规划目标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加强职业病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对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全面监管。
显著提高职业病防治机构综合防治能力,增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及作业环境,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基本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到2012年,企业工商注册及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者工伤保险参保率、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工作现场监督率达85%;到2015年,上述指标达95%以上。
到2012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70%以上。到2015年,上述指标达到90%以上。
到201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到2015年,上述指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