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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进一步修订完善天津市群众体育社团评估考核办法,市体育局要开展好先进社团评比活动,每年表彰奖励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群众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
  大力支持基层体育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并在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办公用房、体育设施、活动经费等方面对基层体育组织提供支持。
  街道、乡镇文体中心要切实履行全民健身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体育组织,开展适合社区特点的社区群众体育活动。
  大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搞好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参加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累计达到4万名,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3000人次。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有健身专长的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搞好表彰奖励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对营业性健身场所和向社会开放的高危项目体育场所的服务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认证和实行执证上岗制度。
  要重视全民健身志愿者资源的开发研究。在体育院校、运动队、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行业体育协会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指导基地,吸引学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和社会体育人才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行列,到2015年,全民健身志愿者达到1.5万人以上。
  大力开展创建"体育彩票未成年人快乐营地"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适宜的活动场所。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一)办好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大会及其系列活动。继续坚持全免报名费的方式,把全民健身大会办成群众性体育盛会,成为引领群众健身、促进市民体质提高的强大助推器。
  (二)大力开展以体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为重点的群众体育"六进"活动。
  (三)大力开展社区特色体育健身项目的研究、开发、交流和推广工作。
  (四)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继续抓好职工体育活动。开展适合外来务工人员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
  (五)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学校建设,开展各种适合天津青少年特点的体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
  (六)大力开展农村特色体育活动,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搞好农村经常性文体活动和农历正月"文化体育月"活动,办好全市农民运动会,并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农民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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