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06年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7000名,申请受理和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06年1月5日开始。
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将进一步配合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到一流的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选派思路,科学规划,调整结构,在保证国家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同时,加大研究生的选派力度,提高选派层次。此外,为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06年起全面启用网上报名、评审系统,依托网上报名评审系统,建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信息平台,提高信息沟通效率。
2006年,自治区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将继续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培养一批掌握国际前沿知识、具有国际视野、懂得国际运行规则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搭建一流的学习平台,为实现“人才强区”战略、构建和谐社会,培养促进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做出贡献。
为确保我区教育系统2006年度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06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将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和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外事处网页上予以公布。凡符合《2005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以下简称
《选拔简章》,见附件)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申报中的各项要求,如选派类别、选派学科、申请条件、申请办法等必须按照
《选拔简章》精神执行。请各人才培养派出单位认真研读,本着“按需派出、学用一致、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申报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