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1、参与当地体育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工作,并协助监督检查体育测试工作。
  2、检查了解考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考场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3、检查测试工作的各个环节是否按《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测试办法和测试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检查成绩评定和成绩记录是否真实,是否做到了所有项目的测试成绩均在当日测试结束后立即公布。
  5、检查考风考纪,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以及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是否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测试工作结束后,将巡视情况写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六、经费
  (一)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费及测试费。收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七、加强领导和管理
  体育专业测试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成绩是选拔体育专业新生的主要依据,各测试点必须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体育专业专家小组的具体负责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关,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保证测试工作公正准确,维护测试信度,反对本位主义思想,杜绝以任何形式放宽测试尺度、降低评分标准的做法,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公平竞争。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坚决查处循私舞弊、弄虚作假事件。凡考生或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个别出问题的测试点将视情节取消其组织体育术科测试的资格,同时追究体育专业测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的责任。

  附:2006年自治区普通高考体育术科测试介绍信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介绍信(存根)

  兹有     地区        中学(单位),考生     参加2006年的体育术科测试,专项是      ,其高考报名序号为□□□□□□□□□□□,身份证号为         ,请办理有关手续。

(照片上加盖骑缝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