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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今年只在乌鲁木齐设考点,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地点为准。

  三、报名、命题、考务及阅卷工作

  (一)考试的命题、阅卷工作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的报名、考务和证书发放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2005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法。凡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到新疆教育信息网站(http://www.xjedu.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像并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25日,在喀什地区现场照相的考生网报截止时间为3月17日,在伊犁地区现场照相的考生网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如下:

  3月18日-19日喀什师范学院;3月21日-22日伊犁师范学院;3月26日-30日乌鲁木齐新疆大学研究生处,请各院校组织好本校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供信息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像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005年乌鲁木齐市现场报名采取集中一个地点报名的方式,自治区学位办将从各高校抽调1-2名人员协助工作。

  (三)各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应认真做好考生报名前的资格审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网报工作顺利进行。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200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人员,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2年3月底前获得学士学位),且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指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的成绩)认定方可报名考试,否则属于资格不符,将不予下发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承担。取得学士学位不满三年及无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参加同等学力考试一律按无学士学位人员报名方法填写报名信息。

  (五)考生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向内地研究生培养单位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和自治区学位办同意,方可申请在我区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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