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内地有关高校新疆函授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和授权,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自治区范围内各类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政策规定和审核监督工作,具体组织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统一考试工作。2005年自治区的该项统考定于6月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指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和大专起点升本科班,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函授学院等)培养和高等自学考试通过的本科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语种
1.2005年我区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外语统一考试,定于6月4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00-12:00举行。
2.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为准。
3.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考生任选一种)。
三、报名程序
1. 凡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成人本科考生或自考考生、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电大本科毕业生及内地高校在疆函授本科毕业生中需要参加我区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外语统一考试的学生,一律由报名学校统一现场照像、采集考生信息。
2.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成人本科考生或自考考生,由成教院或自考办登记造册,向教务处(学位办)推荐,考生本人去教务处(学位办)报名并现场照像采集考生信息。
3.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电大本科毕业生,先由学校联系学位授予单位,然后将考生登记造册,向学位授予单位教务处(学位办)推荐,考生本人去该校教务处(学位办)报名。学位授予单位应严格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