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各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05〕1号)和《
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精神,为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优化全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结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赵德忠 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沙塔尔·沙吾提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刘 华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阿里木江·买买提明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马木提·托依木利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杜 明 学 兵团教育局副局长
瓦哈甫·阿不都热依木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张 建 仁自治区教育厅规划处处长
杨 立 夫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赵 明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努尔巴哈提·卡德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安尼瓦尔·吾斯曼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处长
唐 晓 冰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
韩 春 玺自治区大中专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孙 琦 自治区教育厅内高办主任
艾尔肯·买买提 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科研所所长
杨徐琳 兵团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
郑立峰 兵团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朱 坚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规划处,主任刘华副厅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基教处和兵团教育局职成处、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等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工作任务临时组成。自治区招生办为领导小组确定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