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校园网站和IP地址信息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校园网站和IP地址信息集中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院校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指定机构和人员,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尽快开展组织、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校园网站、互联网IP地址备案信息真实可靠。
各类学校校园网站和IP地址备案,按照通知要求接入CERNET的校园网站要向CERNET全国网络中心备案,接入其他互联网的校园网站要向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备案,通过“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网址是http://www.miibeian.gov.cn)完成ICP信息的导入。同时均要按照备案要求于2005年6月5日前向我厅报送有关备案信息(备案登记表可从新疆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xjedu.gov.cn)。对于逾期没有上报备案的单位,我厅将配合通信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对相关组织或个人依法处理。
对于目前正在准备筹建校园网站的学校,可与我厅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以便统一提供域名注册、网站设计制作等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