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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自治区中小学校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推动我区开展以县为主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现对优化区域内学校布局结构,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合理布局校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区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由于历史、自然、经济的原因,我区基础教育发展滞后,同时,中小学布点分散,办学成本偏高,教学质量较差,办学效益有待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中小学布局过于分散的现状,各地结合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八配套”建设和“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及“世界银行贫困地区贷款项目”等,对中小学布局进行了调整,学校数量有所减少,在校生规模有所扩大,办学效益有了明显的提高。目前,全区共有县镇以下(不含县城,下同)农牧区普通中学1292所,平均班额41人;其中不足25人的教学班有1318个,占农村班级数的7.1%。有县镇以下农牧区小学5126所(另有教学点1063个),平均班额28人;其中不足25人的教学班有21436个,占农村班级数的37%。虽然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讲,目前农牧区的中小学仍然存在布局分散、教育投资效益低、教育质量差的问题,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空间依然较大。

  当前,我区城镇化建设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新生人口增长趋缓,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迫切希望子女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合理规划中小学校点设置,整合和优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开展中小学校点布局的指导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和规模化办学的统一。我区中小学教学网点的服务半径为3-5公里,山区和牧区由各地自行确定。布局调整后,平原地区的初中每校一般应达到12个班、班额50人、校均规模在600人以上;山区、牧区初中一般应达到9个班、班额40-50人、校均360-450人。平原、山区和牧区的小学校均班数要求与初级中学相同,平均班额可低于初级中学每班5-10人。各地在确定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时,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防止出现就近入学和规模办学的两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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