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认真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以定量考核为主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使考核结果能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人员的实绩。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要求及内容
根据今年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自治区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将从十月下旬开始,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我厅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要求和内容明确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我厅将于10月8日-10月15日集中审查受理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的所有材料,必须由所在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上报人员的公示结果和推荐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评审材料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报送手续完备。
2.评审材料,要按申报人分别装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并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和材料目录填入材料袋封面,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填写清楚本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需要时通知本人进行述职答辩。
3.大中专教师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职称推荐评审材料袋》封面“从事专业”一栏中应按现从事专业填写,并按下列学科组分类填写:农、林、牧组,生物、化学组,物理、计算机组,医学组,数学组,体育组,工科组(机电、土建、地质、工程类),文史组,思想政治组、教育心理学组,法学组(政治理论、法律),艺术组(音乐、美术、舞蹈),中语组,外语组,财经组。
4. 所有应填写的表格,均用汉语填写。
5.所有应填写的表格,均应按填表要求填写清楚,若无内容可填,应在该栏目内注明“无”(不得随意涂改或空下栏目)。
6.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学校人事(职称)部门与原件核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予认可。
7. 报送材料时,应将《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装订在一起。
8.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各类证书、批准书、原始证明等材料原件,在报送材料时,经审查与复印件相符后将予以当场退还。各类证书复印件应按照学历证书、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科研成果的前后次序装订成一份材料,材料应尽量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