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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六、各校完成网上核对学籍工作后,请将已注册入学的新生数据和学籍审核问题登记表报送我厅学籍管理部门。上报数据的时间为:春季新生于当年4月上报,秋季新生于当年12月上报,逾期我厅不予受理。我厅学籍管理部门在接收教育部审核通过下发的新生招生数据后,将随即安排时间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实施电子注册。

  七、关于“学信政务卡”我厅学生处已于2004年4月发放。请各高校按照具体要求和网上操作要求进行核对新生工作。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通知(略)

     2.年新生学籍审核问题登记表(信息不一致)

     3.年新生学籍审核问题登记表(教育部录取库中查不到)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2
  学校代码:
  ××××年新生学籍审核问题登记表
  (信息不一致)
  类型:    (普高/成高/研究生)
  学校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考生号

录取姓名

实际姓名

培养层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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