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的通知
(郑环办〔2005〕36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教文体局)、环保局、市教育局局属及社会力量办各学校:
根据1999年国家中宣部、环保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出《2001-2005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精神,几年来,我市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工作通过课堂环保知识渗透、法律法规普及和课外环保宣传、环保实践活动,特别是通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得到了较好的开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结合我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完成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环境教育率达85%以上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
今年的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同时,拟举办“教师环境教育课件评比、中小学生环保征文大赛、中小学生废物利用科技制作作品大赛及‘绿色学校’师资培训”四项活动(详见附件)。希望各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学生积极参加。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5年郑州市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使我市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工作开展得更加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并完成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率达80%以上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今年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的同时,拟开展“教师环境教育课件评比、中小学生环保征文大赛、中小学生废物利用科技制作作品大赛及‘绿色学校’师资培训”四项活动。
一、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
根据我市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为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创建氛围,打牢创建基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公交、绿色村镇、绿色家庭”十项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被纳入十项绿色创建活动之中,加大了创建力度,扩大了创建规模,提高了管理档次。因此,对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今年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发展新学校;二是2003年以前创建的绿色学校(幼儿园),包括国家级、省级的要进行巩固,不断完善,下半年予以复审,合格者与新发展的学校(幼儿园)一并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授牌(创建方案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十项绿色创建活动通知)。
二、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环境教育课件评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