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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05年为民服务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05年为民服务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环办〔2005〕8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省、市廉政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及2005年全市治本抓源头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了《2005年为民服务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5年为民服务办事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进一步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廉洁从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作出的部署,树立创建服务型环保理念,继续强力推行政务公开,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办事公开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权力运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建立一个依法行政、监督有效、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的环境管理运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全市环保事业的发展。

  二、公开的原则

  1.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

  2.公开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可信。

  3.环保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除涉及保密规定及无公开价值的以外,逐步实现对社会、公众全面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5.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承诺

  今年市里要求,环保、公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对使用行政权利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都要向社会公开,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行“阳光操作”,防止公共权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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