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合作办学单位:
200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定于5月30日(星期日)进行,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和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考试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2004年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需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在2004年新列入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中国语言文学、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3个学科。在上述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先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并于2004年9月30日前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单位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其硕士学位。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