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自治区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工作的通知


  希望各高等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校“直升本”选拔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做到将初选结果先向班级公示,再将全校选拔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可少于三天。要认真对待异议和举报,对一切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还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人:黄睿彦,联系电话:0991-2884768

  附件: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审核表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学生名单审核表
  学校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族别

原学校及专业

拟升学校及专业

平均成绩

备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