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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自治区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自治区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委),各高等院校:

  现将《2004年自治区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4年自治区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二○○四年三月八日

2004年自治区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根据教育部《2004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精神和我区教育审计工作的实际,2004年新疆教育审计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积极配合“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开展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促进农村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

  二、加大高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审计力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的内部审计,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防止和杜绝损失浪费、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收费审计。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教育收费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坚决治理各种乱收费。

  四、继续开展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对基建和维修工程项目要规范管理,制定有效措施维护本单位利益,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五、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管理审计。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注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严防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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