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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四、考评结果
  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组织考评,对工作不力的卫生行政部门或未按照要求完成任务的医院,给予通报批评。
  省卫生厅 联系人: 王琳、张容
  联系电话:020-83813425,83825244
  电子邮箱:gdyizhengchu@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张艺平
  联系电话:020-83821411
  电子邮箱:gdzyyz@126.com

  附件:
  1. 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卫生行政部门)
  2. 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医疗机构)

  附件1
  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目标责任
  考核评分表(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局       得分
  辖区内三级医院数量       辖区内二级医院数量      辖区内一级医院数量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法

扣分

得分

扣分原因

组织领导(45分)

 

 

 

 

 

1、 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高度重视优质护理,及时

加强对医院的联系指导、督导工作落实。(10分)

查看相关资料,行政部门未对辖区内优质护理服务开展情况组织督导检查扣5分。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根据《护士条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10分)

抽查辖区内任一医院科室,现场检查当班护士的执业证书。缺一份本项即为0分。

 

 

 

 

3、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优质护理服务推广方案;方案中各级各类医院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8分)

1、无推广方案,扣6分;

2、方案简单,目标和方向不明确,扣4分。

 

 

 

 

4、护理专干及时跟进和指导各医院对此项工作的开展,熟悉辖区内各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相关情况。(10分)

随机抽问护理专干辖区内2所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同工同酬、床护比是否达标、存在主要问题、工作成效等,回答不全面,每项扣2分;

 

 

 

 

5、及时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省中医药局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相关要求。(7分)

查看有关文件。发现有文件未转发扣7分,转发不及时扣4分。

 

 

 

政策措施(30分)

 

 

 

 

 

1、及时掌握辖区内医院工作进展,落实专人每月按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活动信息;信息内容丰富、真实、具体。(10分)

1、查厅、局备案记录,一次信息无故推迟3天以上上报扣3分,缺一次扣5分。

2、信息不能及时反映本地区或本院的实际开展情况,内容简单、形式化,扣3分。

 

 

 

 

2、加强培训,举办经验交流或分享会,解疑答惑,使各级各类医院能正确理解开展“示范工程”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实质和具体措施等,切实推广优质护理服务。(10分)

查看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护理学会举办的培训班通知、培训学习资料等。举办培训2次以上,得10分;培训仅1次,扣5分。无培训,不得分。

 

 

 

 

3、做好宣传工作,树立典型,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5分)

查看相关宣传资料。多渠道(2种以上)正面宣传,得5分;宣传渠道单一,扣3分。

 

 

 

 

4、督促省、市重点联系医院或示范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的工作制度和帮扶模式,方案落实、有效(5分)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未建立帮扶工作制度,不得分;帮扶内容形式化,措施不得力,扣3分。

 

 

 

工作成效(25分)

 

 

 

 

 

1、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的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目标完成情况。(25分)

 

1、必须全部开展的医院:①三级医院;②广州、深圳的全部公立医院。

2、辖区内地(市)二级医院开展比例不低于40%。

3、辖区内县级二级医院开展比例不低于20%:

4、辖区内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80%以上病房。

5、省级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病房。

6、其他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病房。

一项未达标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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