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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

  23.加强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注重本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的分层分类培养,制定出台《上海市中小学(含中职)班主任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含中职)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和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促进各基地之间的交流共享。印发《2011年上海市提升中小学教师人文素养资源目录(秋季版)》,做好2011年下半年“教师走进经典”工作。

  2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验,试点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修订高级职务评聘程序,探索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继续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开展暑期校园长专题培训工作,做好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启动第三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评选表彰上海市特级教师。做好第11批上海教师赴滇支教工作。印发《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

  25.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型”职教教师队伍。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继续开展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资助名额较上年增加60%左右。筹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起草《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十二五”期间职务培训学时认定的若干意见》。安排第一批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培训。

  七、做好其他重要工作

  26.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开展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行政执法检查。颁布《上海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组织召开本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总结大会。召开“五五”普法总结大会并表彰先进。继续举办“新沪杯”江浙沪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开展全市中小学“法制宣传日”及“12·4”宪法宣传日系列活动。组织开展2011年“紫竹园”杯上海市中学生法制动漫优秀作品征集活动。

  27.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积极落实上海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会议的任务和要求,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开学前后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开展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和有关工作督导。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等重大项目的督查。组织开展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评议工作,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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