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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下半年上海市区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四、加强内涵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16.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重点培育和支持10所左右中职校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面开展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绩效评估工作,重点支持20个左右开放实训中心提升能级,提高开放实训中心的服务能力、运行水平和管理效益。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17.继续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推动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院校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启动2012年上海市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专业遴选。

  18.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实施中职校专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建立一批重点建设的专业,打造精品特色专业。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完成精品特色专业评估指标和评审方案,开展首批精品课程评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评优活动初赛。开展课改特色实验学校实验项目研究成果验收与交流工作。做好内地中职西藏班和新疆班的招生和教学工作。

  19.继续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保障体系。颁布扩大范围后的中职免费政策,并制定实施细则。印制发放新版《上海市中职生资助手册》,完成中等职业学校资助申报系统升级工作。

  五、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

  20.继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筹备召开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建设推进大会。举办上海老年教育工作会议。推进开放大学建设。启动优质老年教育资源建设工程。开展2011年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审工作。继续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调研走访工作。评选表彰上海市优秀学习型团队。

  21.推进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完成第五届家庭讲故事、市民诗歌讲故事比赛。组织开展2011年上海社区读书活动,并组织专题交流研讨活动,评比学习积极分子。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科普进社区科普进家庭”活动。举办长三角公众讲座论坛。举办区县学习办和街镇领导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专题培训班。

  22.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制定《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规定》。发挥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市场联席会议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民办非学历院校的评估和督查工作。分别组织开展对民办非学历院校长、区县分管科长和专管员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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