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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各地要进一步发挥各级招生委员会和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产业、保密、宣传、监察等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环节,规范操作程序,提供经费支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和局面。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层层设防,加强对互联网有害高考信息的封堵,净化网络环境。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切实保障考点秩序和安全。具备条件或考务管理相对薄弱的地区,对所有考场还应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要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考前要组织考生进行诚信考试专题教育,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建立和完善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要进一步强化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加强对监考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要坚决杜绝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录取舞弊等恶劣行为。要继续坚持民汉交叉监考制度,同时,要加大巡视督查力度。

  四、开展“四项重点治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

  各地和高校要结合实际把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加强工作的针对性。要坚决、彻底地治理招生乱收费,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处理;要做好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加强管理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于违法中介参与招生活动,要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防范、打击措施,让非法中介不能得逞。各地要加大本地报考条件要求等方面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和高考诚信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杜绝“高考移民”群体事件的发生,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积极主动,把握导向,营造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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