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校接收因志愿“撞车”落选的高分考生。
(十二)民语言考生数学和综合科目限分:
录取时对民语言考生的数学和综合科目成绩进行最低分限定,实行“文理同步,本、专科区别,逐年提高”的原则,具体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联系电话、传真:(0991)8752302,联系人:俞永江;(0991)8758182,联系人:阿迪力。
录取期间的联络电话及传真,请在网上录取的信息中查阅。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技术问题的具体说明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机构及职责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流程
4、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投档申请表(略)
5、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调整申请表(略)
6、2006年远程网上录取工作联络表(略)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模拟演练工作安排(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
网上录取技术问题的具体说明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各高校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二、2006年普通高校网上录取,采用清华得实的安全认证系统,并采取二次认证的方式。在招生工作开始前,各高校要正确安装最新版本高校子系统、清华得实安全客户端软件并进行配置。计算机系统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考生的体检信息以图像格式的《考生体检表》为标准,考生数字化的体检信息仅供参考。
四、各高校与新疆招办连接方式:通过教育科研网。
五、为确保信息安全,各高校在使用帐号和密码的时候请注意:
1、装有帐号和密码的信函由高校招生负责人拆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