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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通知


  (4)推广“双语”教学。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双语”教学从幼儿抓起,自治区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的发展。积极推行“双语”教学模式,力争“十一五”末,在有条件的地、州及县(市)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实行“双语”教学。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加快推进汉语授课的进程。继续落实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高校协作计划,继续办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到2010年,内地高校支援新疆五年累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1万人,内地新疆高中班年招生规模达到5000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力争在校生达2万人,区内初中班在校生规模达1.5万人。进一步营造民、汉学生相互交流学习的环境,有条件的乡镇大力推进民汉合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的教学模式。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下,南疆四地、州的首府城市参照内地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的办学模式,创办地、州少数民族“双语”高中班和初中班。全区少数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有较快的发展,学前“双语”教育达到一定普及程度。

  (5)提升教师素质。强化师德教育,健全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探索建立新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大力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评聘合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采取培训、评估、奖惩、合理流动等措施,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建立县、市公办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采取措施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以提升实际教学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水平,到2010年,全区新增小学教师基本达到专科学历;新增初中教师多数能具备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的基础上,硕士研究生的比例有一定提高。以新疆教育学院为依托,建立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重点实施好《国家支援新疆“双语”教师方案》、《新疆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培训工程》,加快“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步伐,采取选派支教教师和吸收师范类毕业生等措施解决“双语”教师紧缺的问题。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双师型”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制度,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明显上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带头人和中小学德育骨干教师培训工程;全面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开展教师远程教育。

  (6)推进教育信息化。继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新疆教育卫星宽带网和境内的公共网络体系,建成教育信息化的“天网地网”,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经济适用的教育信息化网络运行和服务体系。加大对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继续实施“教育互联网工程”、“教育资源库建设工程”等六个工程项目,基本实现教育信息标准化。贯彻汉语优质教育资源以引进为主、民语优质教育资源以译制为主的方针,加快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到2010年,所有农村小学教学点、农村小学、初中,分别建成光盘播放点、卫星教育接收系统和计算机教室的远程教育网络。全区70%以上的城市中小学和乡镇中学、90%的高职、高专建成满足教学需求的校园网;力争提前实现小学、初中所有课程和高中主要课程的远程传输;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资源库建设和院校之间合作交流的平台。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完善应用、维护的技术服务支持体系,对教师进行普遍的信息技术培训,努力促进各类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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