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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动员开展对乌什县职业教育支援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动员开展对乌什县职业教育支援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对乌什县教育支援工作的精神,帮助乌什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当地农牧民子女掌握职业技能,提高自主创业就业及脱贫致富的能力,在我厅组织支援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动员有关职业院校开展对该县职业教育支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援范围与原则

  为保证支援工作效果,此次动员的职业院校只限办学条件较好的职业院校,以物质支援与智力支援相结合,将支援学校的发展与对受援县的援助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对该县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初级开发培训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尽可能使该县农牧民享受到技能培训的成果,突出支援的实效。

  二、支援内容与基本要求

  根据当前该县职业中学发展困难,主要是组织开展以下支援工作:1、与该县职业中学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职业培训; 2、职业院校给予资金和设备(计算机)援助,帮助解决急需的实习实训设备;3、宣传组织职业院校(含技工、技师学院)毕业生(具有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自愿到该县职业中学任教,以解决“双师型”教师不足问题。

  联合办学与职业培训初期围绕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主要以种植养殖、林果业、乡村医生、建筑、水利、采矿、服务业、旅游业、民族手工艺制作等专业领域为主)进行,鼓励支持多样化合作办学。组织任教的毕业生须符合基本条件,并要经学校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捐助的设备(计算机),新旧不限,要保证能正常使用,没有缺损。

  三、联系方式

  有关支援工作具体事宜,请与乌什县教育局咨询联系,联系人:赵礼斌,电话:0997-5323754,13579126601。捐助帐户:乌什县农行营业部,帐号:440201040003859,名称:乌什县人民政府财政局(三中)。捐助的设备,由乌什县驻乌市办事处受理,联系人:李仲权,电话:13579214392。

  四、其它

  对援助单位,给予颁发荣誉证书,作为捐助单位开展扶贫工作认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凭据。并对今后到乌什县开展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与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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