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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05年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初中生物学科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05年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初中生物学科培训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2]54号)和《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教民[2003]4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厅下发了《关于实施2005年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新教师办[2005]13号),2005年9月在全疆10所师范院校在开展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汉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近期我们还对全疆双语教学的培训需求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决定在原培训双语骨干教师708名名额范围内增加初中生物学科双语骨干教师培训班。培训地点设在新疆教育学院,计划培训全疆初中生物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05年10月10日。

  报到地点:新疆教育学院(乌市五星北路28号,乘50、3、58、35、104附线、901路公共汽车纺校站下车)。

  联系人:白雪岚、艾尼瓦尔

  联系电话:0991-8898767,13079951935

  二、各地、州、市要按照《关于实施2005年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新教师办[2005]13号)文件中关于选派教师条件的要求做好少数民族双语骨干教师选派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请各地、州、市将培训学员详细情况根据新教师[2005]13号文件的要求填写培训人员汇总表及培训项目人员登记表,用EXL形式做表格,并发电子邮件或将软盘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电子邮件地址:ASJMMT@126.com),将学员原始材料上报一份。

  同时将选派人员相关情况以及选送教师相应的HSK汉语水平证书复印件(用A4纸)于2005年10月8日前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我厅将根据所报材料进行审查备案,发放培训实习通知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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