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委,有关厅局教育处(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严格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制度,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质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实施办法》要求,今年对自治区、兵团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为搞好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一)自治区、兵团普通中小学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和准备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每两年举行一次,2004年的测试成绩在第三个继续教育五年管理周期内有效(2004-2008年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第三个五年管理周期)。
二、测试语种学段与学科
(一)测试语种为汉语、维语、哈语、蒙语、柯语五种语言文字。
(二)测试分段
劳动技术教育测试分小学和中学两个学段,其余各学科测试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
测试只分学段,不分年级。
(三)测试学科
小学:思想品德、语文、数学、汉语(指少数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的汉语专任教师,下同)、自然、社会、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小学英语教师参加初中英语测试。
初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指英语专任教师,下同)、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
高中: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
三、测试内容与形式
测试为水平性测试。测试内容以现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为依据。各学段在考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应用知识的能力。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测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笔试卷面满分8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技能测试满分20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才为该科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合格。其余各科只有笔试,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60分为及格。具体内容及测试方法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基础知识水平测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