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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4年春季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巡回辅导讲座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04年春季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巡回辅导讲座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委):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及《自治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规划》确定的目标,经研究,拟于5月10日-25日组织专家组(专家讲座工作日程表附后),赴南、北疆开展新课程巡回辅导讲座。辅导、讲座以课改实验区为主,以维语言和哈语言为主,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教师为主。辅导的学科为:小学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初中语文、数学、生物、物理等。专家组分南疆组(和田-喀什-克州-阿克苏-巴州)和北疆组(阿勒泰-塔城-伊犁-博州)。本次培训的教材(课本、《课程标准》)及专家费用由新疆教育出版社承担。为了确保培训质量,达到学习、交流、提高、促进课改实验师资培训工作的目的,现就巡回讲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讲座主要内容:

  (一)通识培训。帮助教师进一步了解国家、自治区基础教育新课程的背景和实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确立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观念,了解课改的基本理念、改革目标、课程体系以及课改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增强实施新课程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学习、了解学科《课程标准》,进一步了解课程标准的要求、结构、特点及新课程教学的基本方法、手段,明确课程的培养目标;

  (三)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新编教材,进一步了解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新教材在编写思路、结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特点,帮助教师提高驾驭新教材的能力。

  (四)进一步交流实施新课程的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专家辅导的主要方式:讲座、研讨、答疑等。

  二、专家组在每个地州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天。教学场地及教学设备、听课人员由各地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安排。总体要求是:(一)一般专家讲座开始前4学时为集中(各学科教师)通识培训。请各地落实场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各学科培训教室应尽量配备多媒体设备,并准备黑板、粉笔、电源插座等。(三)各地应保证7门受训学科的教师人数,并做好教材发放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安排教学场地应相对集中在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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