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2004年农村高中教育硕士师资项目的通知
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部署,从今年起,我区将实施“农村高中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从新疆大学和石河子大学选拔4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送往新疆师范大学培养。
本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确认接收的农村教育硕士生名额,将在2005年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单列,按定向培养方式入学。农村教育硕士生必须履行服务期规定的义务。从本科毕业到中学任教开始,服务期为5年(包括在培养学校的1年学习时间)。推荐条件是: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获得学士学位;志愿到扶贫县高中任教,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具备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愿报名,学校按照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和有关程序择优推荐,并张榜公示。
培养方式为,第一年到指定的扶贫县高中任教。第二年到培养学校注册研究生学籍,脱产学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第三年在任教学校工作岗位上,边工作,边学习,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继续学习部分课程,并撰写学位论文。学生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获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第四、第五年在任教中学承担教学任务。
2004年推荐、接收农村教育硕士生工作将于4月30日结束。被确认接收的农村教育硕士生于2004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到扶贫县高中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农村教育硕士生在扶贫县高中任教满一学年并通过年度考核者,于2005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学籍,不转户口、档案(详见附件1)。
为了将2004年“农村高中教育硕士”工作做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为农村高中培养教育硕士师资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4] 1号)精神,结合我区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经我厅研究,已确定2004届农村教育硕士生工作去向单位(详见附件2)。请有关推荐院校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考虑扶贫县高中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在限定名额(汉族,或具备汉语授课能力的少数民族)内择优推荐。并于4月23日之前将名单报送我厅师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