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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6年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环办〔2006〕24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

  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攻坚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要求,今年我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创模”这个中心,以普及“创模”知识,宣传“创模”意义,营造“创模”氛围,交流“创模”经验,以及加强环境管理等方面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为“创模”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为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此,现将本年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

  望接此通知后,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各自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积极有效地开展好工作,圆满完成任务。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6年郑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促进经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坚持宣传教育先导法则,实现“创模”宏伟目标。

  二、总体要求

  加大工作力度,广泛深入、开创性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创模”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先进事迹,勇于揭露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发挥宣传先导、舆论监督作用,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三、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环境宣传工作要点》

  根据《2006年全国环境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和谐、新型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环境宣传社会化进程,为“十一五”计划的实施打开良好局面。

  (二)大力开展“创模”宣传活动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2006年创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今年将重点突出宣传“创模”工作,对“创模”意义、知识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作普及性宣传教育。同时,随时跟踪报道“创模”工作进展情况及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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