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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06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06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郑环办〔2006〕58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以及省、市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2006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初步确定省、市政府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企业(企业名单附后)完成的具体时间。省政府目标中,中孚铝电实业公司、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联热电有限公司、郑州龙祥铝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要于5月底前提交验收申请,郑州市永通特钢有限公司、河南新郑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底前提交验收申请。

  二、每月25日前上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内容要详细,上报格式自定),每季度上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及存在问题。

  三、2005年度因故推迟验收的目标企业,必须于2006年8月底前完成审核任务并申请验收;

  四、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县(市)、区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对进度缓慢的企业,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已完成审核任务企业的持续清洁生产工作,我局将结合县(市)、区环保局对其落实中/高费方案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模范城市工作的有关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在已完成审核任务企业的基础上,培育1-2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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