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重点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利用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纪检监察部门作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干部管理工作,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各部门各单位正职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目标和要求,各部门要司其职,认真负责地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严格责任制考核,一年一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继续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以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张云泉、杨业功、侯祥麟等为榜样,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对年度新任命的正副科级干部上岗前要进行纪委组长廉政谈话。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提出的“五个不许”、省委作出的“十二条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买官卖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继续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发现领导干部有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