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市环保系统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郑环办〔2006〕69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在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推动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深入开展。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十一五”环保规划的要求,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荣八耻”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检查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督促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大查纠力度,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政纪规定,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党纪政纪,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政纪规定作出处理,保证政令畅通。
二、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构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