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严格。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环境管理。
三、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环境立法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保护要求,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环境保护立法计划,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在提出环境保护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方面,要坚持环境行政立法为环境行政管理服务的方向,坚持环境法规体系的完整性与实施的可行性相统一的原则,更加注重环境立法的可行性,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清理执法主体,制定执法标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划分罚款处罚的自由裁量阶次,制定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适用规则,制订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在完善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实施环境行政执法行为。
(三)不断推进政务公开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领导体制上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综合业务部门主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要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布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权限和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要突出抓好排污收费、环保行政许可等特殊环节的公开。实行政务信息申请公开制度,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或者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及其他环境管理政务信息,除依法不宜公开之外,均应向申请公开的单位或个人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和有效。在公开形式上,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和规范部门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采取建立政务公开网页、在办公场所建立政务公开栏,设置电子屏幕、手触电脑终端等形式,推进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