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环保管理迎接国家创模技术考核的通知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环保管理迎接国家创模技术考核的通知
(郑环办〔2006〕183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志在必得”的目标任务,是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改善全市人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2006年12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程序,派出专家对我市的“创模”工作进行技术考核。为使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多年的努力结出丰硕成果,保证国家技术考核顺利通过,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研究决定对我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做出如下环保管理和迎检要求:

  一、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2. 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其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3. 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标准化建设

  4.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内部各类环保档案管理

  1. 大气和水污染治理设施验收文件

  2. 大气和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记录

  3. 大气和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测报告

  4. 内部环保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5. 医疗废物内部收集台帐

  6. 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交接记录(转移联单)

  7.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年报表

  8.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有关材料

  三、现场迎检汇报工作

  为迎接专家组的现场考核,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卫生工作。有条件的单位要悬挂迎检条幅。

  2. 各类环保标示(排污口标示、危险废物标示、辐射标示等)完整。

  3. 内部收集医疗废物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容器和包装袋。

  4. 各单位准备迎检汇报材料,明确现场迎检汇报人。

  5. 环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仪器设备,并能解答考核专家的一般问题。

  创模技术考核工作是整个“创模”考核验收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内部的“环保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市环保和卫生部门的要求,逐项对照单位内部的环保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确保“创模”技术考核不出现一丝纰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